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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吗?日赚800元至5000元不等!要判刑的那种!





又是一年毕业季

00后毕业生们

你们准备好了吗

踏入社会、寻求机遇

变身为“打工人”


但是

各位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

一定要擦亮眼睛

谨防上当受骗

变成骗子的帮凶



6月6日

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

一审当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

依法判处被告人齐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;对被告人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被告人齐某当庭表示服判。






案件详情

2022年2月,齐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兼职信息,内容为:工薪日结,800元至5000元不等,包吃包住,轻松自由。便通过QQ与招聘信息上的一名男子取得联系。


同年3月,齐某应该男子要求乘火车到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一酒店内,被告知要用其银行卡接收在香港、澳门六合彩赌博的非法资金,每接收10000元提成800元,后齐某将其本人的四张银行卡以及支付宝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,从中获利7700元,并使用其一张银行卡在ATM机上取现20000元网络犯罪资金交给该男子。齐某提供的银行卡异常资金进账共计126556元,其中两张银行卡关联四起被诈骗案。


案发后

齐某主动投案

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

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700元


吉州法院经审理认为


被告人齐某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用于接收、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,仍提供其银行卡供他人使用,并提供取现帮助,其行为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被告人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属自首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轻处罚,遂依法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上述判决。

法官提醒


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。本想找一份高薪工作,却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圈套中,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形下仍提供取现帮助,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,结局只能是锒铛入狱,悔不当初已晚矣。

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

在此法官提醒

获取财富没有捷径

触犯法律红线

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

切莫以身试法



来源:吉州区人民法院

编辑:吉安中院新媒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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